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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雅思培训学校 南宁南湖6号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更新:2023年05月15日 15:49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南宁市青秀区雅思培训学校 南宁南湖6号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南宁市青秀区雅思培训学校 南宁南湖6号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南宁南湖6号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南湖6号小区地址:青秀区青秀园湖路6号(南湖公园旁)。
周边直线1KM范围内交通配套资源有(麻村,雅斯特国际酒店(南宁麻村地铁站店),民族园湖路口,园湖东一里路口(麻村地铁站),民族园湖路口(麻村地铁站),麻村,新竹园湖路口,南湖公园,园湖新竹路口,新竹路东,园湖东葛路口)等。
直线2KM范围内教育资源有10个(广西壮族自治区邮电规划设计院,艺堂艺术教育(南湖校区),nEO少儿艺术教室,南宁市环球雅思培训学校(南湖校区),种子学堂,南宁新舟教育(星湖校区),广西育才教育集团(南宁总部),新东方(南宁学校幼师校区),幼师大厦,广西高校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等。
周边2KM医疗资源有3个,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津头社区麻村卫生所距离小区359米,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距离小区1182米,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距离小区1879米,为医疗需求提供保障。
南湖6号周边商业配套有:(艾美特(南城百货店),麻村综合商场,witty,晨光文具(星湖店),音韵琴行(园湖路西一里),首平文具批发(民族大道店),利客隆生活超市,雷霆模型,优之道生活超市,新华书店(民族大道店))等。

点击查看更多:南湖6号小区详细信息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 留学 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第五条 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 学习 ,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 就业 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 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  平行志愿 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 志愿 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实施 高考 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 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 医药 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 新生 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 公务员 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  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 书 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 毕业 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 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 民族 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 毕业生 ;(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 学费 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学制四年,采取“3+1”培养模式,即国内学习3年,赴美学习1年。完成四年学业,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 证书 、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托福(TOFEL)成绩达到61/500,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5.0,或多邻国(Duolingo English Test)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英语成绩不合格但仍想出国学习的,也可赴美先在 语言 学校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本项目学生不可转到其他专业,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本专业第四年的全部课程,学费标准按我校同级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情况、 专业介绍 、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面向本科学生,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星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2500元/人,每年20人。

8.莱士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医学检验技术、护理专业的学生,奖金3000元/人,每年10人。

9.陈仕好奖学金:面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奖金3600元/人,每年10人。

10.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奖金3000 元/人,每年15人。

11.优利特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每年10人。

12.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13.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14.心新起航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5. 大学生 年度人物:奖金1000元/人,每年5―10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南宁太阳广场小区周边配套怎么样?

太阳广场小区地址:兴宁区新民路59号。
周边直线1KM范围内交通配套资源有(朝阳广场,新民公园路口,新民*路口,*新民路口站,友爱人民路口,友爱*路口,人民友爱路口,工人文化宫站,人民公园,朝阳广场(人民*路口),广西展览馆站)等。
直线2KM范围内教育资源有10个(腾轩跆拳道教育,扮客服装培训,RD国际艺术连锁(*路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南宁市青秀区云龙教育培训学校,中民教育,雅思博教育(南宁分部),学大教育(南宁兴宁校区),浩艺教育,考吧教育)等。
周边2KM医疗资源有6个,其中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距离小区688米,南宁市中医医院(新华分院)距离小区1289米,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距离小区1330米,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距离小区1340米,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距离小区1702米,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距离小区1857米,为医疗需求提供保障。
太阳广场周边商业配套有:(远梦家纺,圆梦,泰国佛印堂(*路店),南宁澳门街,孕婴大世界,南百超市(文化宫店),南宁跨境商品直购中心,北京华联(友爱桥店),梦之岛(人民东路店),乐多多水果超市)等。

点击查看更多:太阳广场小区详细信息

南宁市有学英语的地方吗

南宁市有学英语的地方,分别是:

1、中加雅思国际英语学习中心,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1号创业大厦1楼。

2、环球雅思学校,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1号创业大厦8楼801室。

3、广西剑桥英语教育中心,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火炬路1号创业大厦8层。

4、新东方英语教育中心,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丽城。

5、环球雅思国际英语培训学校,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湖南路6号南湖6号

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广西医科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留学生、高职专科生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部标代码为10598,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址

南宁-校本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南宁-武鸣校区: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武华大道武鸣段336号。

玉林校区: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高新科技产业园区。

第五条本科各专业培养地点

南宁-校本部和南宁-武鸣校区:临床医学(除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外)、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法医学专业前2.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临床医学(“5+3”一体化)、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实验技术、药学专业前2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护理学、助产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前1.5年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之后回南宁-校本部学习;其他本科专业全程在南宁-武鸣校区学习。

玉林校区:护理学(玉林校区)、药学(玉林校区)全程在玉林校区学习。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项。

第七条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广西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和再检查。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第十条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学校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对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入学后,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公务员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八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第十九条学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分配到我校除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外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各专业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第四章合作办学“3+1”项目

第二十二条合作办学“3+1”项目

(一)经教育部门批准,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合作办学采取“3+1”培养模式,招生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障方向)专业,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美方授予的本科学位(学士)证书.

(二)完成广西医科大学三年学习后,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FEL成绩达到美方院校当年要求的入学成绩的学生,可直接进入美方继续第四年课程学习。如果雅思或托福成绩不合格,也可到美方大学先补习英语,成绩合格后进入第四年的课程学习。

(三)如因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学生未能在第四年赴美学习,按原中外办学收费标准缴清前三年学费后,可选择在广西医科大学修完第四年的全部课程,但只能转入校内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标准按转入普通本科专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我校所有临床课程由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承担,根据教学安排,学生将到各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进行学习。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5年本科阶段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阶段学习期满,达到广西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分别颁发广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普通本科教育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要求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教育的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颁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情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三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0771-5359031

学校网址: www.gxmu.edu.cn

本专科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西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附:广西医科大学部分奖助学金情况简介(主要)

1.国家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

4.自治区人民*奖学金:名额按上级文件规定评选,奖金5000元/人。

5.校长奖学金:针对本科学生评选,按本科生人数的3‰比例评定,奖金8000元/人。

6.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3000元/人;一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2%,奖金1500元/人;二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5%,奖金800元/人;三等奖名额占学生总人数的8%,奖金500元/人。

7.广西医科大学助学金:名额按当年学校文件规定评选,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二等助学金23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

8.杏湖助学金:按本专科学生数的15‰比例评定,助学金1000元/人。

9.心新起航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本专科新生人数的7%左右。一等助学金1200元/人;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三等助学金800元/人。

10.邓卓霖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人,助学金5000元/人。

11.大学生年度人物:5―10人,奖金1000元/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12.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每学年15名,奖金3000元/人。

13.优利特奖学金:每学年10人,奖金2000元/人。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以及申请临时性突发困难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来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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