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雅思无忧 > 出国留学 > 正文

红桥区申请出国留学 在天津去哪办护照?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更新:2023年06月28日 14:52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红桥区申请出国留学 在天津去哪办护照?办理的程序是什么?,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红桥区申请出国留学 在天津去哪办护照?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天津惠灵顿国际社区怎么样?

【基本情况】位于天津市红桥区的改善型住宅项目,在大丰路与小伙巷交口。项目一期已经交房,目前没有房源在售,房源售罄时单价在4w+以上。主力户型为95㎡精装两居和133㎡精装三居,物业是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社区环境比较好。
【配套】项目虽然位于红桥区,属于老城区,但因为距离地铁站比较近,同时版块距离河东的意式风情旅游区也比较近,所以生活配套要完善很多。交通:目前紧邻地铁1号线西北角站,未来6号线可能也会在这里换乘,同时公交完善;商业:项目距离鼓楼商圈比较近,商业配套非常发达,有鼓楼商业街、估衣街、大胡同商贸街、水游城商业、新安购物、远东百货、乐天百货等,生活非常便利。
【*点】1.项目为改善型社区,品质较好,物业服务到位;2.靠近地铁站,交通便利,通勤时间短;3.配套齐全,生活便利
【不足】项目价位较高,增加了购房预算,且目前没有在售房源。
【定位总结】总体来说,惠灵顿国际社区是改善型住宅项目,适合天津市区的改善型自住客群。

在天津去哪办护照?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办护照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北京市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步骤一:领取申请表

1、 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科(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1、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1)《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名”需要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世纪情况填写。

4)“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5)“政治面貌”可填写“*党员”或“共青团员”或*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 认的“职称”填写。

7)“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 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 明未批准的情况。

9)“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0)“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11)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2、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实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 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14岁以上(含14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的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父母或监护人出具 统一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必须提交能 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4)上述(一)(二)(三)类以外人员,如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北京市 职业介绍中心的,可分别有"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意见。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5)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第一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省、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人才的,由人才出具意见。

6)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7)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 的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单位和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3、关于相应证明材料的说明:

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要有户口卡片。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2)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照片标准: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着白色服装的请用淡蓝色背景,其他颜色背景最好使用白色背景,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者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即48mm×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的照片不予受理

3) 根据您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要准备下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自签发之日6个月内有效。如是外文,须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为中文。

步骤三:提交申请

在您准备齐上述材料后,请您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已持有普通护照的,提交原护照,以备查验

5、照片1张:按照新规定,公民提交的照片只用于存底,而用于护照的专用照片要在出入境管理处免费拍 摄。因此,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本人提交申请表,并注意自己的服饰和仪表。

加急: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申请时加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

1、出国治病或探望为重病人

2、出国奔丧

3、公派出国留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内到达的

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

您的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请您持《回执》和身份证当即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专用照片。请注意自己的服饰机仪表。如果您愿意委托邮局递送护照,可在提交申请时自行到邮政速递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相应的手续。

步骤四: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您可在5个工作日后或《回执》上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护照。领取护照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付200元工本费后即可取得护照。 领取护照时,请您仔细核对护照上的各项内容,防止出现差错。凡在《回执》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的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

天津办护照在哪里

到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天津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办公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大厅:河北区寿安街19号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大厅: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自6月27日起,内部装修,暂停受理)

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大厅: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大厅: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天津公安出入境滨海高新区服务大厅: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2:00   13:3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2:00   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天津市护照办理要求:

受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在递交申请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当场签署本人姓名。

二、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相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护照遗失或被盗;

2、护照损毁;

四、护照加注:申请人已持有护照,但护照资料登记页内容发生变更,包括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可以申请办理加注。加注内容以本人户口簿或公证书为准。

应提交的材料

一、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户口本原件)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有效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六、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护照;

2、加注姓名和曾用名的,须提交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加注英文姓名或姓名其他非标准读音的,须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加注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程序

1、照相并填写表格

2、窗口递交申请

3、缴费

4、审批并制证

5、领取证件或免费邮寄

办理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收费标准

《护照》新申请160元/证; 一次加注20元/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参考资料: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居民申请护照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我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天津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签注

需本人属于天津户籍携带有效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前往天津出入境任一服务大厅办理,在申请人交费的5个工作日后予以签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出具单位的同意函)。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等。

相关政策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

(一)申请材料:

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2、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现役军人、武警还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7、申请探亲、商务、逗留或其他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期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进行指纹核验。

5、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三)各类事由申请条件及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1)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2)申请材料: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1)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材料: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旅游。

(1)申请条件: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申请材料: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逗留。

(1)申请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2)申请材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5、其他。

(1)申请条件: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2)申请材料: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1、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各类签注签发规定

(一)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其中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一年多次探亲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签注(S)

1、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逗留签注(D)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五)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五、换发、补发

(一)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七、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本市户籍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申请人交费的5个工作日后予以签发;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八、特殊情形

(一)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毁,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二)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损毁或者失效,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向居住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一次或者二次有效其他签注。申请人除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

(四)曾在一年内采集过制证相片的申请人,其制证相片可以申请复用。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新申请和换、补发6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一年内多次80元/件;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件;

三年(含)以上240元/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办公地址、时间、联系*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24458825 监督*: 24459652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66977445

公安和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余门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58929255

公安河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6281600

公安河东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4162433

公安河西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西区耳环路8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8652622

公安南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7203197

公安红桥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红桥区大丰东马路37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88163185

公安东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0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 24848585

公安津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津南区八里台镇科技大道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88981280

公安西青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西青区九川道中北科技产业园市民中心二楼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7398795

公安北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北辰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6391600

公安武清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422号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82190200

公安宝坻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行政审批局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59216028

公安蓟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蓟州区渔阳镇滨河西街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29762703

公安宁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底商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69582663

公安静海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静海区津德路16号新宇盛大厦东门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68128118

天津市最新护照办理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1、预约(官网预约)
2、照相并填写表格
3、窗口递交申请
4、缴费
5、审批并制证
6、领取证件:可个人自取或免费EMS快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或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办理费用: 120元/本
办理时间及地点
1、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
地址: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咨询*:123672
2、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迎宾大道与集华路交口光懂东方大厦辅楼B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不含法定节假日)
3、公安和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余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4、公安河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北区小树林大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5、公安南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6、公安红桥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红桥区大丰东马路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7、公安东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8、公安武清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422号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日)
9、公安宝坻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宝坻区华街118号行政审批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0、公安蓟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蓟区渔阳镇滨河西街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1、公安宁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宁河区芦台镇桥北街绿茵西路24号(宁河区市民中心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法定节假日)
12、公安静海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静海区津德路16号新宇盛大厦东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3、公安河西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西区郁江道19号安融大厦2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4.公安西青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西青区九川道中北科技产业园市民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5、公安河东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外国人业务在东兴路1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6、公安北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7、公安津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津南区八里台镇科技大道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以上就是雅思无忧网为您准备的访问雅思无忧网(https://www.yasi.cn/),了解更多雅思考试新消息,新动态。

雅思培训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推荐阅读
  • 推荐文章
    标签 - 专题
      鲁ICP备18049789号-14

    2022雅思无忧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