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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出国留学专业申请 毕业生出国留学档案和户籍问题

更新:2023年06月30日 23:38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河池出国留学专业申请 毕业生出国留学档案和户籍问题,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河池出国留学专业申请 毕业生出国留学档案和户籍问题

教师申请职称评定,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计算机免试 - 百...

教师申请职称评定,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计算机免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
2、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3、取得电脑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体、电脑科学教育、软体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装置、计算机资讯管理、计算机网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体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式设计师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免试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持身份证、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我办审批。
专业技术人员免试职称外语和可不参加考试的有关条件如下:
(一)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出国留学,取得国家认可的留学经历者。
2、到国外做访问学者一年或连续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经专门的语言培训,无需专职翻译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援外工作一年以上者。
4、获得博士学位者;在国内属国民教育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参加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外语水平考试(简称WSK),成绩达55分者;参加托福考试(简称TOEFL)成绩达到450分以上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BFT)成绩120分以上者;参加雅斯考试(IELTS)成绩达5.0分以上者;参加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通过六级者。
(二)经2名同行正高阶职称的专家和1名外语正高阶职称专家鉴定,所在单位稽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
1、申报副高(一挡高)级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5万印刷符号以上(均为个人执笔撰写或翻译数,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下同)者;申报正高阶职称,在国内外公开出版过署名外文专著、译著7万印刷符号以上者。
2、国外公开发行刊物上用外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者;在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外文版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者。
3、翻译的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在本行业广泛推广应用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获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者。
2、获省(部)级社会科学三等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证书的主要完成人。
3、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任现职以来属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行业认可,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在地市以下单位(含地市单位),连续5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周年以下者。
2、工龄满25年,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者。
3、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15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20年申报高阶专业技术资格者。
4、在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6、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六)审批程式
1、符合免试和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的,由个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见附表1、2),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件原件,所在单位职改部门核实,并在影印件上签名盖章。
2、审批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并签署意见,再由所属市、区直厅局职改办稽核,并签署意见。

2021江苏省徐州市教师职称评定哪些人员可以放宽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

2021江苏省徐州市教师职称评定免考过时放宽政策计算机政策需要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

哪些情况可以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

1、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这类人群本身就属于专业计算机范围内的人员,其计算机知识掌握已经超出职称计算机考试的水平,因此只要其本身就是计算机专业专科学历以上,在进行职称评定时是可以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的,那样的考试是比较没有太大意义存在的。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这部分参加职称评定的人员,实际年龄偏大,工作岗位范围对电脑计算机知识的涉及也较少,因此对他们特殊放宽政策,因此这部分人事可以拥有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资格的。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4、取得国家计算机软体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程式设计师(2级)以上合格证的人员。这部分人群其实很第一条很相似,他们获得免试资格的原因无外乎也是他们本身具有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已经可以满足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因此不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也可获得职称评定。

5、经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内蒙古杰出人才奖获奖人员、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这主要是为具有特殊贡献人群设定的,是国家作为对他们贡献认定与回馈的一种表现形式。

6、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请书

小三升小教二 包括小教二升小教一都是自然晋级啊 填写表格交够评审费就行了 类似的网上有很多版本 自己去百度搜吧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免试职称外语

根据人社部规定的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1、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申报副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取得合格证书,申报正高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4、独立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6、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或省 *** 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专案,至少一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或首位完成人员;
8、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民族医药(限医师、药师专业)和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第二外语要求的人员;
10、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11、*、援疆或受 *** 派遣驻境外工作一年以上,在援助或境外工作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放宽条件:
1、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2、在设区的市以下单位,连续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连续在野外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3、年满50周岁、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职称外语全称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一个方面,考察这些人在专业方面的外语应用能力,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等几大类别。在目前的政策下,如果要晋升职称,除了要考专业考试外,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都是必须要通过的。一般于每年的三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免试职称英语

这个 可以去当地的职称评审要求查一查 我们这县级的档案 不用考职称英语 还有工作年限到的不用考!

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在哪下载?

和省人事厅考试办的人联络,他们会告诉你的。在百度搜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就能找到。百度不让贴网址,所以还是自己搜一下吧。

河池职称计算机可以申请改时间吗?

如果已经确认缴费,那就不能更改了,不过可以咨询下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是否可以更改,或许还有转机。

硕士的 英语和计算机可以免吗 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定

初定不要,以后要的,

中教二级教师,现在小学任教,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中教一级职称评定?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具体操作上可能行不通,因为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不一样。

202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21〕67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中专学历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六)“相关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21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4。

(七)“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八)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九)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n )“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③身份证件;

④职称评聘证明。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08: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 /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 )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网址: .cn/contents/882/7958.html )。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cn )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n )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和各市人民*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n )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cn )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2.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毕业生出国留学档案和户籍问题

这里正好有一些这方面的资料,你可以参考下:现在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户口档案留校

不是每个学校都有这项服务,我们学校是没有的(下午才去问过。。)。有的学校可以免费保留一定年限(一般是两年吧),要上交的材料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两年以后如果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打回原籍,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优点:由于学校的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与落实就业单位有关的服务,老师尽心尽力,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学生自由度较大,安全性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等。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另外, 档案留校期间不计算工龄。留学期间的档案空白(学校没有资格填写留学期间的经历)。

2.人才市场
优点:在当地就业手续简便。

缺点: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留学期间档案空白。不算工龄。(这里有人说是有工龄的,我是没有查到相关的规定,可以咨询一下本地的人才市场;这种方式最大的弊病就是失去了应届生的身份,找工作的时候会按照社会人员的标准,可能会存在一些国家补贴、福利方面的不同)

3.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简称留服)

服务对象: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留学人员档案室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优点:(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是国家唯一提供全方位留学服务的单位。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留学存档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②办理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③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④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⑤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⑥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⑦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3)时间灵活:申请存档者如果已经出境,仍可把档案存放在留学人员档案室,并可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如果档案原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也可以转往留学人员档案室(因为放在留服是要uncon的offer才行,如果现在还没拿到uncon可以等拿到以后委托国内的家人或者朋友帮忙办理)。

缺点:存档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暂不计算工龄,待学成回国(或回内地)后,应首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找到接收单位,办理完工作派遣手续后,“中心”档案室或其他档案接收单位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定级并计算工龄。

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为他们办理学成回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的就业和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所以我感觉最好的方式还是把档案放在留学生服务中心,这样应该是最一劳永逸的方式了,回来以后办各种证明都要方便的多。千万不要就扔在街道了,那样回国后也必须按无业人员的就业办法办理招工就业手续,影响了在全国范围内的择业和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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