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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国留学申请 天津出国留学机构

更新:2023年07月03日 15:19 雅思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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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国留学申请 天津出国留学机构

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 - ...

自2021年教育部下发《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各自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本文是《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由提供。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保障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行政法规和决定,结合天津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桥启颂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须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境外机构、外国在华机构、中外合资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应以培养人才为宗旨,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政策,诚实守信,合理收费。

第五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监督检查、日常监管。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超范围经营中有证无照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本市公安机关负责中介服务出入境秩序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是指向服务对象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法律服务、入学申请和护照签证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经营上述出国留学服务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审批。

第七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且其法敏郑定代表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定居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三)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及相关国家教育情况、留学政策,工作人员的构成应包括具有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四)用于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六)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并签署有效的自费出国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第八条 申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相应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

(四)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旁瞎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中、外文本),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签约方的法人资格证明;

(五)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六)机构章程;

(七)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培训计划、师资状况的说明,可行性报告(应包括相关国家教育状况及留学政策的分析);

(八)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第九条 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从事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开展中介服务的总部公司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三)开展中介服务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总部公司无违规证明;

(四)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相应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

(五)分支机构机构章程;

(六)分支机构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培训计划、师资状况的说明,可行性报告(应包括相关国家教育状况及留学政策的分析);

(七)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第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

备用金及其利息归中介服务机构所有,由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实施监管。

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按照仲裁机构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或者无力支付行政罚款、罚金时,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动用备用金的申请(附仲裁机构、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处罚通知书、判决书的复印件)。

经批准动用备用金后应在2个月内补足备用金,备用金未补足之前,暂停一切中介服务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被取消中介服务资格或主动终止中介服务业务后,如90日内未发生针对该机构的投诉或诉讼,方可领取其备用金及其利息。

第十一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份集中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申请。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对受理材料的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发放《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第十二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自接到《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向指定银行交存备用金。凭备用金存款证明到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第十三条 申办机构或分支机构持《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注册,申办机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十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服务对象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等事项。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 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已完成义务教育、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一)提供有关国家和地区教育情况、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招生信息等信息咨询;

(二)提供有关国际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三)代办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入学申请;

(四)指导、协助办理出境所需的签证、公证等材料;

(五)组织在外学习、生活、留学安全等注意事项的培训;

(六)提供在外学习、生活以及学成回国、工作咨询等所需的服务。

第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替国外教育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学费或组织相关教学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

第十七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主要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八条 《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继续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60日内,向原颁发资格认定书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在有效期满后,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十九条 延期申请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延期申请书;

(二)《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证明;

(四)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中、外文本);

(五)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六)机构章程;

(七)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八)有效期内经营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及出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变更,并凭新的资格认定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破产、解散、停业6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终止中介服务申请(包括处理善后事宜的措施、期限和留守人员名单),缴还《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注销其资格认定书。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到核准通知书15日内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中介服务机构,自破产宣告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即行无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书。

第二十二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本市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状况报告、本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每年底对经资格认定和年检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在天津去哪办护照?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办护照程序

护照是公民在国际间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证和国籍证明,也是一国*为其提供外交保护的重要依据。为此,北京市居民出国旅游,需要申请办理护照。

具体程序是:

步骤一:领取申请表

1、 请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科(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慎仔申请表》)。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1、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1)《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名”需要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世纪情况填写。

4)“户口所在地”是指宽帆汪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5)“政治面貌”可填写“*党员”或“共青团员”或*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 认的“职称”填写。

7)“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 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 明未批准的情况。

9)“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0)“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11)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轿皮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2、关于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的说明: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实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 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14岁以上(含14岁)的在校学生,由所在的学校出具意见。未满14周岁的,由父母或监护人出具 统一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近亲属的,必须提交能 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如派出所或监护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

4)上述(一)(二)(三)类以外人员,如档案存放在全国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北京市 职业介绍中心的,可分别有"中心"和区(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意见。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仅限为中心存档的本系统内部流动人员出具意见。

5)在外地工作的北京市居民符合第一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档案存放在省、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人才的,由人才出具意见。

6)其他人员由北京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见。

7)在北京三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在京暂住一年以上 的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暂住人员,因本企业业务需要出国的,由其暂住地的派出所、应聘单位和档案所在地出具出国意见,待出入境管理处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无误后依法审批。单位和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有效。

3、关于相应证明材料的说明:

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集体户口要有户口卡片。户口簿与身份证项目不一致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请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或落户手续,外地迁京落户的,身份证签发地须做相应的变更。

2) 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 照片标准: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着白色服装的请用淡蓝色背景,其他颜色背景最好使用白色背景,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者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尺寸为半身证件照尺寸,即48mm×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的照片不予受理

3) 根据您出国事由的不同,您还需要准备下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自签发之日6个月内有效。如是外文,须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为中文。

步骤三:提交申请

在您准备齐上述材料后,请您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3、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已持有普通护照的,提交原护照,以备查验

5、照片1张:按照新规定,公民提交的照片只用于存底,而用于护照的专用照片要在出入境管理处免费拍 摄。因此,特别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本人提交申请表,并注意自己的服饰和仪表。

加急:

如果您遇到紧急情况,可在申请时加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取得护照。

1、出国治病或探望为重病人

2、出国奔丧

3、公派出国留学

4、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5、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15日内到达的

6、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的

您的申请被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请您持《回执》和身份证当即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拍摄护照专用照片。请注意自己的服饰机仪表。如果您愿意委托邮局递送护照,可在提交申请时自行到邮政速递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相应的手续。

步骤四: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您可在5个工作日后或《回执》上标明的取证日期领取护照。领取护照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回执》,在交付200元工本费后即可取得护照。 领取护照时,请您仔细核对护照上的各项内容,防止出现差错。凡在《回执》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的护照,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

留学生如何落户天津

天津市作为为数不多的直辖市,经济发展迅猛,拥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但同时又没有北京那如樱饥样的高房价,一直渣返以来备受各类人才落户的青睐。海外归国人员如果想要落户天津,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呢?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留学生如何落户天津的信息,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下面就跟着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理条件
留颂笑学回国人员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手续,可办理本人、配偶(结婚满三年)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在国外取得永久居住权的、具有华侨身份的,不按照此项政策办理在津落户。
二、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天津市外专局《出国留学人员落户通知》;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居民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护照(含有效签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天津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
5、本人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房主《不动产权证书》(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房主同意落户证明;申请落户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随迁配偶、子女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需提供同意落户证明;
6、随迁配偶的提供《结婚证》;随迁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携带非婚生子女随迁的及《出生医学证明》造假的,需到司法许可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
三、受理审批
由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受理,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长审批;从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凭《落户手续领取单》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领取《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到所属区县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
总结:想要在天津落户的留学归国人员需要和天津市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足了条件还可以办理配偶及子女的随迁落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已经在国外取得了永久居住权具有了华侨的身份,那么就不能按照这项政策办理在天津的落户了。

天津出国留学机构

81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朝升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永发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47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81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21年7月3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7月12日

82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外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雷连山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82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21年7月3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7月12日

83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凯乐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锦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8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7月3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7月12日

84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通宇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炳雪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53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84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7月3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7月12日

85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远望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骁勇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A座夹层01-04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85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7月3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7月12日

146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贾英俊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路7号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0】146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 2021年9月7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01日

243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菲思柯外企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志肇散码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51号,合众大厦C座1001室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2】24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3月10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1月05日,2007年4月10日

263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教留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志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2号汇通大厦A座802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3】26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07年11月05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3年08月15日

264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立达海外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军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8层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3】264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码腊2007年11月05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4年04月22日

272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加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毛 竹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75号国际大厦17-1708室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4】272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09年08月18日
第一次领取证书时间:2004年08月19日

273 中介迟掘滑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服出入境咨询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 强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一层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4】273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09年08月18日
证书变更日期:2005年08月01日

274 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天津天大天爱网络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 如 仁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科研东路7号内第4层(科技园)
资格认定书编号:教外综资认字【2004】274号
资格证书有效期截至2009年08月18日
第一次领取证书时间:2004年08月19日

以上是我复制的内容,基本上就是这些,但是北京我知道有很多不错的留学机构,比如说北京汇才国际高中,剑桥学院等等,都是不错的,我有一个朋友就是在北京汇才国际高中上的,现在挺好的,我建议你可以登录官网了解了解你想去的国家,官网是汇才国际高中首字母

要出国留学,经国家授权的较好的中介机构有哪些? - ...

分类: 教育/科学 >> 出国/留学
问题描述:

重点是北京,上海和四川地区的。

解析:

经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

(截至2005年1月)

1、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2、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3、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4、 中国教育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5、 北京京城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6、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7、 北京工商达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8、 北京世纪博园留学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0、 北京樱知叶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1、 北京帆之都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2、 北京紫铭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3、 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

14、 北京走向世界留学咨询中心

15、 北京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6、 北京九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7、 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8、 北京万佳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19、 上海上教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20、 上海商业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1、 上海中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2、 上海外服新通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 上海华申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24、 上海同济留学事务所

25、 上海教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6、 上海东方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7、 上海中锐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8、 上海莘远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9、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30、 上海上外国际交流信息中心

31、 上海上师出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2、 上海华侨国际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33、 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34、 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

35、 苏州市外事服务中心/因私出国服务中心

36、 无锡江大留学服务中心

37、 镇江市华宇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38、 浙江新通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39、 浙江宁波骏腾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0、 浙江威联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41、 威海高技术开发区出国人员教育培训中心/联桥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2、 山东省翰森国际经贸合作有限公司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43、 山首姿哗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经济贸易信息传播公司

44、 山东科技培训中心/海外者行发展部

45、 山东省山青科技信息咨询公司/青年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46、 青岛市出国人员服务公司

47、 青岛国际交流中心

48、 山东外服对外交流中心

49、 山东山大学府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50、 山东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51、 曲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52、 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出国留学办公室

53、 山东省潍坊市惠友边境贸易有限公司/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54、 济南华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55、 福建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56、 福建省外服留学咨询中心

57、 福建省对外劳务合作公司/恒星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58、 福建省建安技贸公司/建安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59、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60、 福建省长宏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61、 合肥工业大学留学服务中心

62、 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国际合作中心

63、 安徽省滁州市人才培训中心/皖华出国留学培训中心

64、 山西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65、 四川省留学服务中心

66、 四川省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67、 湖北省教育自费留学服务中心

68、 中国册和留学服务中心云南分中心

69、 郑州市大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70、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71、 河南省轻大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72、 河南财经学院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73、 河南农大一鸣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74、 郑州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75、 河南金城出国留学培训交流有限公司

76、 河南波瑞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77、 广东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78、 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79、 深圳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80、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81、 天津朝升留学服务中心

82、 天津外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83、 天津市凯乐维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中心

84、 天津市通宇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85、 天津市远望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86、 西南师范大学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87、 四川外语学院海外留学服务中心

88、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辽宁留学服务中心

89、辽宁万国利科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90、辽宁省国际交流中心

91、辽宁经贸人才教育培训中心

92、辽宁天诚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2003年2月受到教育部的全国通报批评。)

93、沈阳亨泰莱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4、大连外院留学服务中心

95、大连鑫泉科教咨询有限公司

96、大连伟世科贸有限公司

97、大连奔腾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98、大连海富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99、本溪国际合作培训园圃

100、吉林省留学服务中心

101、长春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102、延边大信海外交流有限公司

103、长春市对外服务中心

104、吉林省国际人才技术合作公司

105、延边大学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06、吉林大学留学服务中心

107、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留学服务中心

108、吉林国际语言文化学院留学服务中心

109、哈尔滨市滨才(留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0、哈尔滨市弘博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1、哈尔滨达利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12、哈尔滨恒星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13、哈尔滨工大海外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114、黑龙江哈商大自费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5、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16、哈尔滨市越洋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

117、哈尔滨康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8、河北省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119、秦皇岛燕大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120、保定河大国际教育服务中心

121、河北国际事务咨询服务中心

122、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123、湖南省教育留学服务中心

124、湖南富岳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25、湖南炎辉留学服务中心

126、湖南中南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27、陕西智能人才交流有限公司

128、陕西省教委教育交流中心

129、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130、陕西西外留学服务中心

131、西安留学人员工作站

132、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133、山西华达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为山西山大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03年4月更名)

134、四川省狄邦出国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135、四川华光文化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136、成都华樱出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37、内蒙古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138、南宁市新澳咨询有限公司

139、云南大学国际交流事务所

140、甘肃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心

141、海南科教开发(集团)公司

142、江西省教育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43、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44、宁夏西辰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

145、新疆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留学服务中心

146、天津市河西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47、北京工大世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48、科智国际技术合作公司

149、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150、北京国信达信息咨询中心

151、北京东方人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152、北京市科之旅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53、北京二外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154、北京利麦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155、北京龙马中外企业家服务公司

156、北京博智畅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57、北京五洲通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158、北京翰音咨询有限公司

159、北京五湖中视咨询有限公司

160、北京市燕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61、北京高仕登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2、北京万极咨询有限公司

163、中全人才服务中心

164、北京丰禾意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65、北京英 *** 联科贸有限公司

166、中智出国咨询中心

167、北京金东方国际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168、北京京华育缘文化艺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9、北京华恒教育文化交流中心

170、北京汇佳万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71、北京世纪伯乐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72、北京澳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73、中国专家科技经济咨询中心

174、北京威久咨询有限公司

175、浙江科友留学服务中心

176、浙江科博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77、宁波宁大留学服务中心

178、宁波宁高出国服务中心

179、宁波泓雄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0、温州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1、宁波万里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2、吉林省万洋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183、吉林省外事服务中心

184、海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185、重庆索通出国企划有限公司

186、重庆市渝教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87、浙江浙大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88、福建省厦教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189、福州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90、山东国际商会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91、威海自费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192、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193、江苏省南师大留学服务中心

194、江苏南大海外教育服务中心

195、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中心

196、江苏省涉外企业服务中心

197、江苏省国际信息咨询公司

198、常州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199、常州国达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0、南京市外事服务公司

201、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留学服务中心

203、广西东西方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204、陕西省国际交流公司

205、甘肃华侨服务有限公司

206、甘肃博兴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07、辽宁人才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08、沈阳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209、辽宁中科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10、辽宁省国际文化教育交流协会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

211、大连汇文科技文化中心

212、辽宁公民出国服务公司 (因违规经营,辽宁省教育厅于2002年3月要求其限期整改。)

213、大连墨林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14、鞍山天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15、哈尔滨报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16、哈尔滨美澳出国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217、哈尔滨宇洋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18、牡丹江市富士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19、黑龙江雪梨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20、广东侨谊海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221、广东同文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同文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22、深圳市仁和海外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23、珠海英邦留学咨询交流有限公司

224、内蒙古敏思达文化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5、内蒙古智力引进出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26、内蒙古教育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27、成都雅思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8、成都星华出国服务有限公司

229、青海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230、广东启德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31、广州广之旅海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2、广州华侨服务中心/国外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33、广东外事服务中心

234、湖北省高级专家协会国际交流培训中心

235、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236、湖北省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37、湖北中汽国际合作教育与培训中心

238、开封育达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9、河南省志成科技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0、河南腾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41、河南百姓外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42、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43、天津市菲思柯外企留学服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天津市菲斯柯外企留学服务中心)

244、吉林美加教育交流中心

245、温州市涉外交流中心

246、广州大九洲签证留学咨询服务中心

247、湖南省狄邦出国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248、吉林省教科文发展中心

249、哈尔滨远方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0、哈尔滨五湖出国留学咨询有限公司

251、哈尔滨广岛出国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52、哈尔滨博宇国际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3、山西尊成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254、山西兆通外事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55、山西省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56、吉林北华大学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57、河南中安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58、黑龙江欧美教育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259、南宁诺达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260、山西华帆文化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1、山西省对外交流咨询中心合作开发部

262、成都雅高出国顾问有限公司

263、天津市津教留学服务中心

264、天津立达海外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265、呼和浩特北辰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6、内蒙古博士达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7、长沙交院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268、新疆对外友好交流服务中心

269、海口市外事交流中心

270、武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注:顺序号即为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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