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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复学申请表 大学生休学一年有什么影响

更新:2023年07月07日 17:21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自费出国留学复学申请表 大学生休学一年有什么影响,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自费出国留学复学申请表 大学生休学一年有什么影响

大学生休学一年有什么影响

没什么影响,只是需要回去继续读一年,意思就是不能在你应该毕业那年毕业,要延迟一年。

休学条件: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吵碰老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 三甲医院 )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吵亏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初中生如何办休学

休学申请流程:

1、 由主管学年的学生处副主任审核休学学生病情诊断原始资料(病历复印件)。

2、 审核通过后到学生处领取休学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

3、 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

4、 学校出昌伏具休学证明、初中升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学籍簿。

5、 由家长带相关材料(休学证明、初中生高中学籍档案、学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手续。

6、 家长送回相关手续,学生处保存。

扩展资料

休学学生的相关问题

1、休学学生,原来享受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特殊专业的伙食补助停发。实行贷学金的院校,休学学生不享受贷学金。

2、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期间享受公费医疗一年,连续病休者,第二年停止公费医疗,医疗昌改费用自理。享受公费医疗期间,应在 当地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式单据向学校报销。

3、学生休学回家,往返路费自理。

4、休耐迅判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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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学生不享受奖贷学金、专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各类生活补贴;应离校回家;学校不对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保留学籍:应征入伍、自费出国留学、创业等可申请保留学籍。保留学籍年限为一年,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保留学籍一次。在保留学籍期限内不得要求复学。应征入伍的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学校不对学生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负责。

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开学前填写《复学申请表》,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在注册前升升办理复学手续。不办理复学手续的,作自动退学处理。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校医疗部门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休学

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的有关规定的细则

一、接受外国留学生的类别和条件
1.本科大学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二十五周岁以下,可入大学本科学习。学习年限四至六年。
2.硕士研究生:经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格者,或在中国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成绩优秀,经本校推荐免试获准者,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可成为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3.博士研究生:经两名副教授以上的导师推荐和中国有关高等院校考核合格者,年龄在四十岁以下,可成为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4.普通进修生:具有大学二年以上学历,来华进修原所学专业,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可作普通进修生安排。进修年限一至二年。
5.高级进修生:大学毕业并已获得相当于中国硕士学位的学力,或已取得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来华后在中国导师指导下,就某一专题进修提高,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进修年限一般为一年。
二、申请
6.申请办法:凡以中国*名义接受的留学生,其有关接受事宜,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同驻在国有关部门商谈,或由本委同有关国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洽商。已在中国的外国人申请入学者,应由申请人所属国的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本委提出。
7.申请材料
(1)填写并交验本委印制的《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申请表》。
(2)按照本委印制的《健康证明》所列项目,严格进行体格检查,并提供医院的陵数正式健康证明,不合格者不能来华。来华后如发现不符合我健康标准,应在一个月内回国,旅费自理。
(3)有关学历证件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并经过公证的英文或法文译文。
(4)报考艺术专业的进修生,除提供(1)、(2)、(3)所需材料外,还应有两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的推荐信。并提供本人的以下材料:
进修艺术史者应交验有关论文;进修音乐者应交验30分钟的声乐或器乐演奏录音带;进修美术者应交验三幅作品或6张作品的彩色照片;进修作曲者,交验作品一首。
(5)报考艺术专业的本科生,除免交教师的推荐信外,申请材料与进修生相同。学习艺术史者交验一篇有关艺术的评论或文章,免交论文。
8.申请时间
(1)本科大学生于每年四月一日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七月一日。
(2)研究生和进修生于每年三月一日申请,截止日期为五月一日。
三、入学考试和考核
9.报考理、工、农、医等学科的本科大学生需参加本委规定的数学、物理和化学基础知识考试;报考管理专业的,需参加数学基础知识考试。考试事宜委托中国驻外使(领)馆主持(另有专门协议者按协议执行)。
10.申请来华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先以进修生身份入学,然后按照中国有关高等院校规定的时间和专业范围参加考试或考核(不考外语和政治)。成绩不橘咐合格未被录取者,可根据其学历和业务水平,仍作进修生安排学习。享受中国*奖学金待遇者,其奖学金金额作相应改变。
11.申请作高级进修生者入学后,首先由其指导教师进行专业考核。对成绩不合格者,可改作普通进修生安排学习。享受中国奖学金待遇者,其奖学金金额也相应改变。
12.学习文科专业的本科大学生和普通进修生入学前免予考试,但中国有关高等院校将根据其学历及学习成绩单,决定是否录取。
四、录取及来华
13.本委决定外国留学生的录取事宜,并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于每年八月上旬以前将录取名单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派遣方。
14.本委将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发出签证通知,派遣方或被录取者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来华签证事宜。
中国使(领)馆一般不受理第三国学生的此类申请。
15.本委根据外国留学生所选学习专业或专题,统一分配入有关院校学习或进修。申请者来华前可提出三所希望前往的院校,供本委分配时参考。本委不安排外国留学生到不属本委管辖的其他单位学习。
16.中国学校的学年自九月一日开始。外国留学生应于九月一日至二十日期间凭“录取通知书”自行前往中国的院校报到。中方不负责留学生入境后的迎接及中转事宜。无故逾期不到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基础汉语学习和预科尺伍首学习
17.来华前未学过汉语或汉语水平达不到专业学习要求者,来华后需要学习一至二年基础汉语。其中:
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史及中医等专业的本科生,需先学习两年基础汉语;学习理、工科及其他专业的本科生和进修生,需学习一年基础汉语。学习后,经考试汉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
有一定汉语基础的文科普通进修生,可直接入专业院校进修。,学校将根据他们的水平,开设汉语补习课。
文科高级进修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需有较高的汉语水平,能用汉语进行专业学习和研究。
18.根据上述第九条的规定,报考大学本科,其考试成绩不合格但接近录取标准者,可申请入预科,学习一年数学、物理和化学课程。预科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入本科学习,不合格者作退学处理。
预科学习时间不包括在专业学习的年限之内。
六、专业学习、成绩考核及升级留级制度
19.留学生应勤奋学习,遵守纪律,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师的安排,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20.在录取时已确定的专业、专题及年限,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改变专业者,应由派遣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派遣单位,在入学当年的十一月一日是前向本委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需在每年三月一日前由派遣方向本委提出。上述变更均需经本委同意。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
21.本科大学生按照学校的学制和教学计划学习,必要时学校可适当调整教学安排;研究生的学习与中国研究生基本相同;普通进修生,根据商定的教学内容进行学习,学校一般不配备导师;高级进修生,以个人研究为主,学校配备导师,定期指导。
22.根据教学计划需进行参观、实习、实验时,由学校统一安排;需查图书、档案、资料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23.每学期和学年结束时,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对大学生、研究生、普通进修生进行考试或考查。对高级进修生,由导师写出评语。学校对成绩优秀者,予以表扬或奖励。派遣方可向学校了解留学生的学习情况,索取其成绩单。
24.本科生在学年考试中,如有三门课程或有两门主要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应予留级。同一年级中留级只限一次,在校期间留级不得超过两次,否则,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如考试或论文答辩不合格,可按规定延长时间;普通进修生,学年考试不及格,取消进修资格。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勤、休学、退学和纪律处分
25.留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无故请假或旷课。如因事、因病需请假者,按学校的规定办理。
26.留学生按照所在学校的校历学习。各派遣国的节假日,学校不放假。如留学生请假,可酌情准假。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行。
27.连续请假两个月以上,不能跟班学习者,作休学或留级处理。休学者保留学籍一年。无故旷课,按学校规定受校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令其退学。因病短期内不能恢复健康或因考勤考绩需作休学或退学处理时,由学校领导批准,并书面通知派遣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派遣单位。如留学生本人要求休学、退学,或派遣方召回其留学生时,需由其驻华使(领)馆或派遣单位,向本委或学校出具证明。
28.对无视校纪、破坏公共财产、打架斗殴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者,可解除其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可勒令退学。校纪处分一经决定,除向当事者宣布外,学校还将书面通知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派遣单位。
八、遵守中国法律
29.来中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30.留学生应持普通护照。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护照的留学生应由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出具照会,并向中国的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他们在学习期间不享受有关特权和待遇。
31.留学生来华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居留手续。
留学生去其他国家或港澳地区旅行,或因病因事回国,应由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提前十天函告留学生所在学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入境签证。
留学生到中国非开放地区旅行,需向公安部门申请签证。
32.携带、邮寄物品出入境,需遵守中国海关规定。凡学校发给留学生的教科书、讲义、资料,留学生本人的学习笔记、专业学习的录音、录相和照片,允许携带或邮寄出境。其中没有正式出版的书刊、资料,由学校出具证明,海关凭证查验放行。
33.对违犯中国法律规定,危害我国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或损害他人利益的留学生,由中国的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食、宿、医疗条件
34.中国的学校为外国留学生设有专门的食堂,留学生可以自愿到中国学生食堂就餐。留学生应遵守食堂管理制度。
35.学校为留学生提供住宿条件,一般二人住一间。学校不提供夫妇和学生家属用房。留学生应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
36.留学生在学习期间患病,可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诊。必要时,由学校医疗机构介绍转入指定的医院治疗。享受中国*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免费医疗;自费留学生应据实支付各项医疗费用。
所有留学生,其镶牙、配眼镜、人工流产、购*营养滋补品,费用全部自理。
十、课外活动和假期生活
37.留学生可以参加所在学校的学生会的有关活动以及运动队、文艺表演队等各种课余体育和文化娱乐活动;也可以自愿参加中国方面在重大节日时举办的活动。中国方面鼓励留学生与中国师生及人民的正常友好交往。
38.留学生在校举办庆祝本国的国庆、重大的传统节日等活动,需经学校当局同意,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39.享受中国*奖学金的留学生,每两年可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假期集体旅行,旅行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补贴。进修生进修期限为一学年,也可享受一次优待旅行。但不足一学年者,旅行的费用全部自理。自费生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旅行,各项费用自理。
十一、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40.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相应的学士、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博士学位。成绩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完成进修计划者,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
41.凡中途退学者,发给肄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学习年限。
42.留学生毕业、结业后,应在十五天内离华。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奖学金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双边交流协议,为来华学习的留学生提供奖学金。除每月发给留学生本人现金外,另拨给学校的款项还包括:学费、教材费、实验费、医疗费、设备费、住宿费、活动费等。并为学校组织的假期集体旅行提供补贴。
44.发给留学生本人的奖学金额如下:(按每人每月计,单位:人民币元)
(1)学习生活费:本科大学生:180元;普通进修生、硕士研究生:200元;高级进修生、博士研究生:220元。
(2)特殊专业补助费:学习体育、航海、舞蹈、戏曲、管乐专业的奖学金生,在进入专业学习后每人每月增发30元。
(3)地区补助费:在广东、福建省学习的奖学金生,每人每月增发30元;在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学习的奖学金生,每人每月增发10元。
45.留学生自抵校之日起领取奖学金。每学年奖学金发至七月三十一日。提前结业回国者,奖学金发至当月。继续在华学习的留学生,寒假暑假期间奖学金照发(包括回国休假者,但无故逾期不归者,不补发逾期的奖学金。)
休学期间的奖学金停发,复学后不予补发。
退学或被开除学籍时,自退学或被开除之日第二个月起停发奖学金。
十三、自费留学生的费用标准
46.自费留学生在来华前必须有财政担保人和可靠的财政保证,以支付在华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所有费用均需按规定向所在学校以现金支付。
47.自费留学生需缴纳的主要费用,均以美元为计算单位,折合外汇人民币缴付。这些费用是:
(1)学费(每学年、每人)
文科:本科大学生和普通进修生:1200美元;硕士研究生:1600美元;博士研究生:2500美元;高级进修生:2000美元;
理、工、农、医科,体育和艺术:
本科大学生:1600美元;普通进修生:2000美元;高级进修生:2500美元;硕士研究生:2500美元;博士研究生;4000美元。
(2)住宿费:根据目前中国学校住房条件,在学校住宿者二人住一间,每个床位每天1.5美元;申请一人住一间者,须经学校批准,但费用增至每间每天4美元。
(3)伙食费、医疗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实习、专业参观和转学等费用,均由留学生自理。
48.学费每学年可分两次缴付,每学期开学前各缴一半。学习期限在一学期以上、一学年以下者,按一学年标准缴费。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者,不予注册。特殊情况,需由本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可以缓缴,但最迟不得晚于开学后一个月。缓交学费者需另交5%的滞交金。对非中国方面原因中途转学者,已缴学费不转、不退。到新的学校后仍需重新缴纳学费。
住宿费每学期于学期初缴纳,如有困难,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月缴付。因结业、休学、退学等原因而离校时,按实际居住天数结算。
《外国来华留学生健康检查标准》从略

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如何办理缓考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本门课程的次日内凭急病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办理缓考程序如下:
学生在教务处、系部领取或在网上下载表格(二联表)并按要求填写→任课教师签署意见→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课程所在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学生所在系系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签署审批意见→第一联由学生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转学生所在系保存备查→第二联由学生交任课教师填成绩单时据此注明申请类型,由任课教师连同成绩单转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备案。
职能部门:教务处
*:28005683
★如何办理转专业、转学的手续?
学生如在本院范围内转(系)专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要附上院医院的证明,经辅导员核实),经转出、转入两系(部)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并经分管学院领导批准。
入学满一学期后要求转入或转出本校学习者,根据《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教高[2005]145号)文件精神办理。
学院统一在每年的6月和10月办理审批手续。
职能部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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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应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学期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办理休学程序如下:
一、办理审批手续
1.到系部领取或从教务管理网站下载《学生休学审批表》;
2.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办理,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离校手续
1.按离校通知单要求,到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2.到生活分公司办理校园卡停用手续。
3.到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办理借书停用手续。
三、领取休学证明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连同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休学证明。
职能部门羡歼:教务处
*:28005683
★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停学或保留学籍期满要求复学,应在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学院医务室复查合格)办理复学审批手续后方可复学。学生在休学、停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应取消复学资格。复学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办理复学程序如下:
一、办理审批手续
1.到系部领取或教务管理网站下载《学生汪轮复学审批表》、《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表》。
2.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3.找辅导员和系部教学秘书制定《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表》。
4.到计财处缴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
5.将《学生复学审批表》、《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表》、计财处收费收据,连同“休学证明”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领取复学证明。凭复学证明到学生处办理学生证(需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手续。
二、办理各部门兄陵冲手续
1.持复学证明到系部向辅导员报到。
2.持复学证明到舍管中心办理公寓住宿手续。
3.持复学证明到生活分公司办理校园卡恢复使用手续。
4.持复学证明到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办理借书证恢复使用手续。
职能部门:教务处
*:28005683
★如何办理退学手续?
需要退学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各系部提出报告,教务处审核,由院长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办理退学程序如下:
一、办理审批手续
1.到系部领取或在教务网上下载《退学审批表》。
2.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找辅导员(班主任)、系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找教务处处长签署意见。
4.将审批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待学校领导批准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二、办理离校手续
按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学院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三、领取退学证明
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退学证明和《退学审批表》复印件。
四、领取学生档案
学生凭退学证明,《退学审批表》复印件及接收档案单位证明到学生处领取个人档案,并将《退学审批表》复印件装入个人档案。退学证明由学生个人保存。
未办理退学离校手续的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学院不发给任何证明。自动退学的审批,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代为办理(因学生不到校、也不办理任何手续)。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退学手续参照本办法办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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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毕业证书挂失、补办手续?
遗失的毕业证书不能补办,只能由学院出具毕业证明或到省教育厅补办毕业证明书。要求学院出具毕业证明的,应先登报申明毕业证书遗失,然后到院办档案室办理。要求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应登报申明毕业证书遗失,然后到院办档案室复印招生名册、入学成绩,填写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单,并开具学历证明及介绍信,最后持有关材料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办理。
职能部门:教务处
*:28005683
★如何办理学籍证明手续?
学生因自费出国留学、退学等原因需要办理学籍证明的,可凭学院相关文件、申请材料或退学证明到教务处开具学籍证明。
职能部门:教务处
*:28005683
★如何申请参加专升本学习?
在校期间申请参加专升本学习者,可与成教部联系,目前有上海电力学院的专升本函授课程先修班和长沙理工大学的专升本自考班两种方式可供同学自由选择。
职能部门:成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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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加各种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鉴定以确认自己的工作能力?
教育部要求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时应持有“双证”(即毕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证明毕业生工作能力的证书,学院的培训鉴定部负责开展校内毕业生的技能等级鉴定工作。学院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鉴定,以促进就业工作。此外,同学们在校期间还可以参加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驾驶证等考证。
职能部门:培训鉴定部
*:22760010

小学生病假复学申请书怎么写

小学生病假复学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你们好。我是学院04级电子商务一班的学生***。我由干在去年被车撞到,造成了眼部骨折。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暴本痊愈,为了不助误下学期的课程学习,现特提出申请,请求复学。

自从住院之后,由于不能上课,父母就向学校提交了我的休学申请书。当时辅导品赵正平老师跑前跑后,所有的休学手续都是他给的,因此有些具体复学的手续我还不太清楚。上周,我曾给辅导处打*,但公室的老师告诉我赵老师已经调往别的学校了。我也不好再麻烦赵老师。

我开始休学的时间是8月6日,再有20天正好就是整一年。由于学梗进入6月份,临近期末,各方面工作较多较忙,又快放暑假了,因此为了能在学校放假前将所有的入学手续妥,我就向学校教务处的钱老师作了咨询。

住院不久,我就让家人把我所有的专业书籍从学校拿了回来,每天给自己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专业外语,我每天几乎都在读。班上同学来我家时,我就会把看不懂的地方堂出来,向他们求教。

这一年来,我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陆枯面的书,读了一些中外名著。因此,一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却并未停止学习。因此,我希望领导考虑能否让我重新跟原班学习。我知道这样子可能会让学校难做,但我请学校找有关的老师考试一下,再做决搜笑定世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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