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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 关于深圳高中转学问题。

更新:2023年07月09日 06:19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南山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 关于深圳高中转学问题。,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南山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 关于深圳高中转学问题。

关于深圳高中转学问题。

深圳每个区对转学都有规定
一、受理对象:

因全家户籍迁入并居住在南山区的学生,以及符合《深圳市人民*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学生,其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购*了合法房产,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一)深圳户籍学生:

⑴《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⑵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⑶申请者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祥穗缴款发票、贺源银行按揭手续等),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合同等材料。

补充说明:
合法《购房合同》,指有《预售许可证》楼盘的购房合同;
合法租房合同:由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所开具的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发票为“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⑷申请者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补充说明:

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①除港澳台、外籍人士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请家长直接咨询街道计划生育科(联系*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学校不负责解释。
②是独生子女的,请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学校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③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先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④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⑤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⑥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5)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⑴《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⑵申请者及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暂住证》或《居住证》。
⑶申请者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合同等材料.

补充说明:
合法《购房合同》,指有《预售许可证》楼盘的购房合同;
合法租房合同:由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在本学区租房禅宴态一年或以上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所开具的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发票为“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⑷申请者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

补充说明:

关于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①除港澳台、外籍人士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人员必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何办理,请家长直接咨询街道计划生育科(联系*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学校不负责解释。
②是独生子女的,请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学校查验后收取复印件。
③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先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④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⑤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⑥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⑸申请者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⑹申请者父母持有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补充说明:

关于持《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双方《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可持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即原深圳市社保局)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原件盖章)可作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②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是其父(母)的,由深圳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⑺享受*优惠政策人员,需提供《人才居住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高学历、高职称证明》《绿色通道企业证明》等相关证明。

三、受理时间:

1、夏季:南山区各学校一般应在6月25—30日左右接受插班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门前公告为准,学校咨询*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 / )上查询。

2、春季:因春季学校无法扩班,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手续。部分学校若有少量学位,可先接受登记,然后按入学条件分项计分录取(见《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额满为止。

四、受理地点:

住址所在地对口学校。见基础教育科网站( / )当年发布的学区图。

五、学区划分和学位调整:

1、学校门口将张贴《本校学区图》。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 / )查看《南山区小学学区图》《南山区中学学区图》和《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

2、已无学位接收插班生的学校,一般先由学校负责登记并验核申请插班者的资料,在规定时间报区教育局,然后,教育局根据周边各校学位情况,负责将其调配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六、办理程序:

1、监护人填写《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可在学校教导处、值班室索取,或在基础教育科网站( / )上下载该表。

2、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正式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非深圳户籍学生,还必须持原户籍地乡(镇)或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监护人到学区内学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在规定时间,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并将《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送教育局备案、协调。

①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接收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②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生的《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入学资料由接收登记学校保管)送教育局。

5、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由教育局提出改派意见。

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向后,将该生的《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退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教育局批复的《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6、监护人将学籍资料送至接收学校存档。

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籍。

7、学校将入学资料报教育局审核。

接收了插班生的学校,在开学两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学校将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有转出(入)学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七、温馨提醒:
1、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统一安排。同一片区内学校学生及非同一片区的相邻学校的学生,因购房住址发生变化,若住址对口学校有学位应予接收,若对口学校学位已满或该生不符合转学条件,学校可不接收。因购房从外地回南山就读,不一定能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
2、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即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5人,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及初二、三年级每班人数超过47人,学校可以不接收插班生;正在建设中的小区配套小学一、二年级及初一年级每班人数一般控制在40人左右。
3、对符合插班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入学资料者,若申请插班的人数超过现有学位数,可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上的办法计分,按分数高低排队录取,录满为止。
4、如果学校学位已满,确实无法接收插班生,学校应先将学校学位情况如实告知家长,然后接受本学区“南山户籍学生”和“非南山户籍,但在本学区购*了合法房产的学生”的申请,并提醒这些学生家长填写服从学位调整《声明》,教育局可协调安排到其它公办学校(指每班45人以内)或民办学校,但不一定能保证就近入读。有关学校在验核入学资料后,必须接收手续齐全的协调生。
学位已满的学校,可不接收“非深圳户籍且租房”学生的插班申请,但要建议并指导家长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5、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与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符合条件且有特殊情况者,先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出)入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方可取得学籍。
6、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初中、高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已毕业的学生和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新生插班重读。
7、接收学校应将插班生编入其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升、留级。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准进行插班考试。
8、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在南山区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资格。
9、此细则未尽事宜,由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咨询*:26486070(人工)96099873(自动)

八、咨询:
1、各初中、小学教导处(本网站可查阅各学校的咨询*)
2、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可随时查阅最新政策、招生考试信息,在“留言栏”回答疑问。
3、通过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主页左下方的“站内搜索”,输入关键词(如“计划生育”“住房”“社保”“暂住证”“户籍”“中考”“高考”“志愿”等等),可查询所有问题。

宝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在哪里?

宝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地址是深圳市 宝安区 罗田路2号。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界处,宝安体育馆对面;地铁宝体站b出口,距离700米左右。

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附近的公交站:

宝安体育馆东、金成名苑、群贤花园、 翻身实验学校 、宝安赛格、翻身实验学校、翻身实验学校、金成名苑、宝体站、富年华、宝安体育馆、海滨广场、君逸世家、河东、海滨广场、 西乡 码头。

宝安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附近的公交车:

794路、M358路、M400路、机场10路、M385路、338路、311路、654路、866路、M250路、631路、797路、798路、M200路、M210路、M284路、320路、610路、630路、B828路、

M433路、M380路、地铁 罗宝线 、629路、M375路、M377路、M350路、M473路、M330路、613路、707路、B630路、B631路、B847路环线等。

扩展资料:

办理普通护照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 国家利益 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 刑事处罚 或者因非法出境、宏肆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2、申请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蔽基轿)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锋昌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四) 国家工作人员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 地方人民*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 公安部 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

(一)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 户籍所在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二)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4、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16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

5、办理期限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6、办理单位

本人户籍所在地、现役军人本人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参考资料: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网点

留学生没有接收函怎么办理报到证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而报到证需及时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保证留学人员在不同类型单位工作时,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均得到保障,如保留干部身份、档案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升、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和晋升、党团管理等。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留学生没有接收函怎么办理报到证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回国留学生接收函解析

第一步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接收单位提交:

登录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网址: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帐户。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接收毕业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户口迁入公司的迁入地行政区域:南山区;迁入地登记机关:粤海派出所,以单位方式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和接收单位后提交。信息填报后,需跟接收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首答后,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

第二步 快递以下书面材料至单位经办人

(一)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推荐表(贴照片)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时已毕业的需提供原件;还未毕业时,则无需提供)

(三)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结婚证(已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已孕/已育提供)

(五)《毕业生情况一览表》打印手写(详见附件)

第三步 办理毕业生《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

单位经办人提交书面材料到深圳人社局(7个工作日出审批结果),深圳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打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并联系毕业生签收。

第四步 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毕业生凭《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 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自行至深圳市人才市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深圳人才市场大厦6楼)办理报到手续。

报到后,毕业生领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指标卡》(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毕业生须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的报到时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并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第六步

①毕业生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南山公安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入户审核,地址:南山大道3020号户

政业务受理大厅,公交车337路,站点:南头②,再步行至南山公安分局);

②到粤海派出所办理入户。(粤海派出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95号,公交车M209

路从南山中心区总站至桂庙新村公交站下车;需重办身份证,请带身份证照片回执及照片)

第七 步 手续事项

入户手续完成后,毕业生自行保管户口卡原件、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存放至人事档案。

留学生回国办理报到证解析

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需要留学人员自己办理。据了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教育部授权,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可为留学人员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服务。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差尘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则可者庆慧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所需材料包括:

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单位接收函;

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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