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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雅思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更新:2023年07月27日 10:57 雅思无忧

雅思考试主要是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四个方面英语能力的考核,综合测评考生的英语沟通运用能力,实现“沟通为本”的考试理念。对于雅思考生来说,也有很多考试难点和政策盲区需要帮助解答。今天雅思无忧网小编准备了广东省雅思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希望通过文章来解决雅思考生这方面的疑难问题,敬请关注。
广东省雅思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2020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诚聘教师公告【14人...

学校充分依托北师大雄厚的基础教育资源和教育科研资源,以“励志耕耘、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生命教育成就品位”为办学理念,怀抱家国情怀与仁爱大义,努力打造“示范当下,引领未来,打造具有北师大特色的广东一流、全国知名学校”,坚守“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未来公民”的育人目标,为毎个孩子提供高品质的生命教育。

一、招聘对象

应届、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同北京师范大学育人理念,乐于奉献。

2.学历要求:睁唯符合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学悉轮培科背景。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英语学科要求专业八级,或持同等英语水平的雅思(不低于6.5分)、托福(不低于90分)等国际认可的英语水平等级考试成绩。

4.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原则上须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①持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

②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工作室负责人、教坛新秀;

③县级以上教学大比武(含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

体育:排球、游泳专项优先考虑。

信息技术等:编程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四、选择京师励耘的理由

地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1.顺德环境优美:自古就是物华天宝的富庶之地,岭南文化积淀深厚。

2.顺德经济发达:连续八年蝉联“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一名,“广东四小虎”之首。

3.顺德交通便利:地处珠三角腹地,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中心”,位于“广佛1小时生活圈内”。

4.京师励耘平台广阔,发展空间大

5.优秀的北京师范大学血统

6.顺德区着力打造的重点标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高起点、高学历、高素质,遇见优秀愈渐优秀。

五、薪酬待遇:

1.教师待遇综合年薪18-28万,缴纳“五险一金”。

2.学校提供餐补及教师公寓。

3.职称评定:在职称评定、荣誉认定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4.教师子女入读本校享受学费优惠。

5.特级教师、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名班主任等其它优秀人才,符合佛山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解决公办教师编制,薪酬面议。

六、应聘方式:

本次招聘简历投递及筛选统一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官方平台进行,请登录网址: /20200530 进行注册操作,完成个人简历信息后进行投递。

简历接收时间:5月13日-5月21日17:00。

七、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核采用面试、笔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得分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20%+面谈成绩×10%。

1.面试

由北京师范大学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将不会收到笔试通知。

面试形式:应往届毕业生试讲;在职教师说课。

面试内容:由北师大教育平台统一发送。

2.笔试

笔试内容:由北京师范大学出卷,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

3.面谈

面试、笔试通过者可进入面谈环节。

4.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757-29828325;0757-29828819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九、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由北师大附校平台统一组织,均遵照平台规则进行。

2、具体安排将以邮箱、短信方式通知,请务必关注。报考者提供的联系*、邮箱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够密切关注信息的接收;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在招聘任何阶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招聘程序即行结束或解聘,一切责任由责桐改任者承担。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 百...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区师资配备需求,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4名,其中南沙区教育局统一招聘20名,联合7所合作办学学校共招聘114名(包括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9名、联合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联合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8名、联合广州执信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名、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8名),为了考生和学校间可以更好的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公告。
现将南沙区教育局统一招聘20名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2023年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薯旅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数悄凳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课程成绩单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承诺在聘用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运岁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报考人员如获聘用,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试用期内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到定向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9日17:0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
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
2.考试确认时间: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笔试后进行心理品质测评。
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
心理品质测评结果不公布,且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参考。
6.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7.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南沙籍生源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南沙籍生源2023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原件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
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与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并经报考人员签名确认。
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七)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
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先后,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
1.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须尽快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需复查的报考人员于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且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者,不予聘用。
(九)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报考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
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76号)执行。
考察采用查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条件。
组织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12个月。
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入职后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
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
(一)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
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其中第1、2中行为,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21〕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九)此次获聘人员,报考中小学岗位的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区内公办中小学,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特殊教育学校。
报考人员一经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编制内教师111名 -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袭余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1年11月在广州市第五中学设点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一)招聘单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拍配滚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裤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体艺楼(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3)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扫码报名:使用微信进行现场扫码报名,按现场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查询。
7.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2.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组织(具体时间与场室以各校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6.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成绩发布栏查询。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签约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21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020)89185372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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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和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教职员18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直属事业单位人员5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1〕276号)的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须取得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毕业生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中小学教师(2022届毕业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年龄限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中小学教师(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87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成绩单,应聘其他职位的人员不作要求。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2020年8月31日(含)之前毕业的应聘人员还须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4)年龄限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年龄限 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职称,其中: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袭历有初级或以上职称,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年龄限 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直属事业稿备单位人员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拍敬搜)要求;
(2)年龄限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广州市天河区考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为: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09:00 至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7:00。
3.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的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再接受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须知
1.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考点,且限报其中1个职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2. 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 在编人员报考原则上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教职工中,除现属于公益二类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直属事业单位职位外,其余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职位;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四、考试流程
(一)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流程:现场宣讲—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
1.现场宣讲: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学生就业工作处。
(2)湖南师范大学(主校区):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励德楼2楼江边活动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对于未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须携《资格审查目录表(广东省外考点用)》(见附件)及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初定时间和地点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11月27日下午(14:00—17:00)及28日(8:30—11:30,14:00—17:00),君宜王朝大饭店(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7号)。
(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3日(10:00—11:30,14:00—17:00),4日上午(8:30—11:30),励德楼2楼江边活动中心(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3.经现场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4.面试时间初定为:(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11月30 日。(2)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12月5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5.应聘者于整体面试结束当天晚上21:00开始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上述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二)广州天河考点考试流程:网上确认考试—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报考研训员职位的免基本能力测试。
1.网上确认考试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2月9日9:00时至2021年12月11日12: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2.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1年12月16日17: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1年12月18日或19日,具体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报考研训员职位的免基本能力测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基本能力测试
(1)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2)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之一,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优选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的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即为优选成绩;并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4.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审查及心理品质测试拟同日进行。
(2)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完成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面试采用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上述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21〕1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入职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入职前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除外),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经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防疫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应在线下考试前自我健康观察,须通过微信搜索考点当地的健康码,从考前14天起,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考点地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考点当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可搜索该小程序)、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中广州天河区考点还须携带考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据了解,目前省外高校严控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其中湖南师范大学要求携带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申请进校。
(三)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黄码,参加线下考试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上均不能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健康码为“绿码”或“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根据广州市和考点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其中,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职位仅限研究生学历层次的除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六)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lt;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gt;》(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020-38622519、87584953,监督*:020-38622508(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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